115-1學期(含114暑期)學生社團申請開設服務學習課程作業
一、申請時間
請於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至4月10日(星期五)17:00前提出完整申請文件。逾時交件或文件未備妥者均不予受理。
二、開課期間
1.114學年度暑假:115年6月22日至8月30日。
2.115學年度第一學期:115年9月7日至12月24日。
三、申請文件與表單適用說明
依據本校「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」114年10月30日修正案,115學年度起所有課程皆視為新開課程 。請務必依開課時間選用正確表單:
1. 服務學習課程申請表
․114學年度暑假:適用舊制「非學系服務學習課程開課申請表」。
․115學年度第一學期:適用新制「學生社團服務學習課程申請表」 。
2. 課程企劃書:格式不限,但內容須符合本公告第五點之審核標準 。
四、申請程序
須完成以下「線上登錄」與「紙本送件」兩步驟,方完成申請手續 :
(一)線上登錄
․ 114學年度暑假:https://forms.gle/CYNvgAeTouoRDjtY6
․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:https://forms.gle/xg5CqkLF1Bchi4hU6
(二)紙本繳交:
․請將核章後之「課程申請表」與「課程企劃書」繳至課外活動組蔡淑雯小姐(TEL:3366-2066,分機23)。
․每個開課單位每學期以申請開設一門課程為原則。
五、課程審核與執行標準
(一)課程審核:課程須符合社團宗旨,並經服務學習課程執行小組審查通過始得開設。
(二)學分規範:每門課程至少 1 學分(原則需滿 18 小時),且教師須在場授課 。
(三)審核重點:涵蓋服務內容之公益性(非宗教、政治、營利)、服務對象明確度、學生實作規劃、反思教學設計及課程特殊要求 。
六、注意事項
1. 開課門檻:課程修課人數須達 5 人始得開課 。
2. TA制度異動:115學年度若課程符合教務處 TA 申請資格,請另洽教務處辦理 。
請於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至4月10日(星期五)17:00前提出完整申請文件。逾時交件或文件未備妥者均不予受理。
二、開課期間
1.114學年度暑假:115年6月22日至8月30日。
2.115學年度第一學期:115年9月7日至12月24日。
三、申請文件與表單適用說明
依據本校「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」114年10月30日修正案,115學年度起所有課程皆視為新開課程 。請務必依開課時間選用正確表單:
1. 服務學習課程申請表
․114學年度暑假:適用舊制「非學系服務學習課程開課申請表」。
․115學年度第一學期:適用新制「學生社團服務學習課程申請表」 。
2. 課程企劃書:格式不限,但內容須符合本公告第五點之審核標準 。
四、申請程序
須完成以下「線上登錄」與「紙本送件」兩步驟,方完成申請手續 :
(一)線上登錄
․ 114學年度暑假:https://forms.gle/CYNvgAeTouoRDjtY6
․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:https://forms.gle/xg5CqkLF1Bchi4hU6
(二)紙本繳交:
․請將核章後之「課程申請表」與「課程企劃書」繳至課外活動組蔡淑雯小姐(TEL:3366-2066,分機23)。
․每個開課單位每學期以申請開設一門課程為原則。
五、課程審核與執行標準
(一)課程審核:課程須符合社團宗旨,並經服務學習課程執行小組審查通過始得開設。
(二)學分規範:每門課程至少 1 學分(原則需滿 18 小時),且教師須在場授課 。
(三)審核重點:涵蓋服務內容之公益性(非宗教、政治、營利)、服務對象明確度、學生實作規劃、反思教學設計及課程特殊要求 。
六、注意事項
1. 開課門檻:課程修課人數須達 5 人始得開課 。
2. TA制度異動:115學年度若課程符合教務處 TA 申請資格,請另洽教務處辦理 。